歡迎訪問 永瑞集團,為每一個創業者實現價值
據介紹,此次改革將推進改革注冊資本登記制度,把實繳登記制逐步改為認繳登記制。
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實行注冊資本實繳制的募集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金融資產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外,其他公司實行注冊資本認繳登記制。
公司實收資本不再作為工商登記事項。
公司登記時,不再提交驗資報告。
放寬注冊資本登記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另有規定外,取消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3萬元。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最低注冊資本10萬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冊資本500萬元的限制。
取消首次出資比例和繳足出資期限的限制。
放寬市場主體住所(經營場所)條件,取消住所登記各類證明材料,由企業自主申報住所(經營場所)信息,并對申報信息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登記機關不再審查住所(經營場所)的產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
允許住所和經營場所相分離,允許“一照多址”和“一址多照”。
企業年檢改為年報制度。新的工商登記制度實施后,企業于每年3月1日—6月30日通過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
推行電子營業執照和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
大力推進以電子營業執照為支撐的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照等全程電子化登記管理方式。優化登記及相關行政審批流程。
規范統一市場主體登記條件、登記程序和登記事項、申請表格和提交材料,對企業一般性工商注冊申請實行受理、審核合一制。
強化市場主體“嚴管”。建立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經營異常名錄管理制度、市場主體抽查制度,強化信用監管,形成部門協同監管、行業自律、社會監督和主體自治相結合的監管新格局,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